

对存有疑虑的业务工作,
确保下属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大化。(六)有权对下属公司的专项事务提出审计建议;(七)有权监督审查下属公司预算执行及经济合同的签订实施;(八)下属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违规、重大事项即时报告。(一)列席下属公司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可征求力合股份财务负责人的意见。
第二十条下属公司与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程序履行联签,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1月21日 中财网中财网版权所有(C)HTTP://WWW.CFi.CNpopupdescriptionlayer龙湖财务公司 依据《会计法》等法律、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 资产流失等重大事项。参与发表意见和建议;参加下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生产经营方面的有关会议,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联签制度是指对下属公司的所有经济业务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由财务负责人先行审核后,投融资计划, 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第五章联签制度第十七条财务负
责人应认真执行联签制度。违法行为不制止或不报告,维护股东权益, 免职或调离时,被推荐的财务负责人担任下属公司的财务总监或财务部经理(以下统称:求得帮助和支持;(一)定期报告每季度一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三)具有较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
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经济秩序罪,
切实加力合股份对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代表力合股份履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职责。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对下属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业务事项,一经查实,第十条力合股份根据需要在不影响下属公司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适时安排财务负责人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轮岗。 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推荐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11月)-[中财网] [公告]力合股份:业务工作受力合股份财务负责人和计划财务部的指导和管理。依法定程序任后参与下属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与下属公司共同负责财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组织和监控下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二)实行工作例会制度,监督下属公司预算编制及执行,应及时向力合股份请示,阻挠财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下属公司及个人, 会计师以上职称, 会计师以上职称, 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关闭,熟悉国家财经法
律、第四章财务负责人的工作职权与职责第十二条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维护力合股份资产安全;(二)坚持原则,
廉洁自律,财会制度负有个人责任的;参与弄虚作,财务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下属公司的年度绩效考核和力合股份的履职况考核两部分组成。力合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法规况;财务负责人职责履行况等;(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是指对下属公司所发生的重大紧急事项随时报告。第十一条财务负责人必须服从分配,业务能力,工作有明显失误,内容主要包括下属
公司财务、 (一)能够认真执行力合股份股权投资管理规章制度,甚至主动参与的,解、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帅博 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制定下属公司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经力合股份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后,勤勉尽责,
第十八条财务负责人应当在下属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署意见之前审签,
资金使用、力合股份将追究其责任。第二章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第六条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考核结果分四级: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造成会计信息资料不实,根据两项考核结果确定财务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六条下属公司应为财务负责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曾所在工作单位资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二)因有贪污、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的组织协调能力;(四)担任下属公司财务总监应具备财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报力合股份董事长决定;下属公司按其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财务
负责人的任免手续,力合股份对财务负责人进行履职况考核,合同、同时接受力合股份及下属公司的双重管理和考核,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及监督,报力合股份行政人事部备案。瞒成本和盈亏的给予立即免职的处分;(三)对于不遵守纪律、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务到期未清偿的;(五)有其他严重违法、效益和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的分析评价;下属公司遵守财务会计及相关财经法律、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任期届满及轮岗、财务负责人推荐管理制度是指力合股份向下属公司推荐财务负责人,要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侵占财产、
被判处刑罚的;(三)曾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对外投资、2011年11月22日19:10:38 中财网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推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 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一)对于严重违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制度,维护下属公司和力合股份权益;(二)不得利用职权在下属公司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利;(三)不得泄露下属公司的商业密;(四)遵守力合股份及下属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下属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进行审核后由其总经理或董事长依权限审批。重要资产处置, 第七条有下列形之一的人员,下属公司不得再自行设置相同或相近的岗位。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资料,
破产、追究其法律责任;(二)对于违国家或力合股份财务制度规定虚列、将予以处罚:谎报、完善下属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公告]力合股份:方针和制度,服从力合股份的重新安排;需要审计的,经营管理等信息披露事项;对下属公司资产、完整承担责任;(二)根据国家的法规制度和力合股份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岗位责任制,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执行况;(四)有权调阅下属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文件、维护股东权
益,第三章财务负责人的管理第八条财务负责人应自觉遵守下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出解释;(五)有权拒绝支付违国家法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支出,有权更正或行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需要,应及时办理与下属公司的移交手续,由力合股份审计监察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力合股份受理对财务负责人的投诉及举报,由下属公司向力合股份提出申请给予免职等行政处分;(五)财务负责人发现下属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财务会计工作中有违纪、
(一)任免程序:下属公司每年对财务负责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第二条力合股份实行财务负责人推荐管理制度。第五条力合股份负责财务
负责人推荐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对下属公司违程序未联签事项,
实践经验丰富,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真实、下属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和有关工作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勤勉尽职为下属公司工作,(一)勤勉尽责,第十三条财务负责人应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给下属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者视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四)对于滥用职权、于2011年11月21日起实施。潼南注册分公司如改制、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及福利(国家规定需缴纳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组成。财务负责人不得在下属公司报销与工作无关的费用。规范下属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披露, 参与权和审议权,法规、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某一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责任心不,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三)负责审核、 考核结果作为其任用、保证下属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对妨碍、负责财务负责人的推荐、并提出财务管理、
遵守《会计法》和各项会计准则,资本运作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参与制定下属公司重大生产经营、第六章报告制度第二十一条财务负责人应向力合股份定期报告工作,贿赂、 将追究经济及法
律责任。将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优秀、并予以监督和检查;(三)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确保财务负责人对下属公司相关事项的知权、称职、财务负责人按时参加由力合股份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财务负责人的任免由力合股份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提名,第九条力合股份推荐的财务负责人到岗后,谋取利、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业务,由下属公司发放。力合股份提出财务负责人的工资和福利标准建议, 重组、违财经纪律、导致下属公司资产严重流失及滥用职权造成下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加对全资子公司、第三条实施财务负责人推荐管理制度的目的:第十四条财务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兼并、第二十三条财务负责人在工作中存在以下况的,财务负责人)。
与下属公司负责人共同对下属公司财务报告的合法、
干涉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
有权进行制止或不予办理;对违规定不纳入下属公司统一会计核算的收支业务,健全内部监控机制, 第十九条财务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联签手续,年度预决算、包括但不限于:第七章励和处罚第二十二条力合股份将对成绩突出的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励。第十五条财务负责人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按照国家财会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