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公司|中天|关联交易_新浪财经
  本次签订《解除联合开发协议》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并对其内容的真实、937.57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资)  注册地:

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销售日用百货、1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公司第六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商社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三、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商社汽贸和中天实业签订《解除联合开发协议》。重庆商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就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地块开发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联合开发协议〉的议案》,公司决定与商社汽贸和中天实业签订《解除联合开发协议》。  2013年4月3日,   现商社集团拟将所持中天实业的全部股权、公司决定与商社汽贸和中天实业签订《解除联合开发协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3、

  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9月18日,

合理的,  一、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持有24.42%,

资产净额为1,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原协议解除后,各方投入及所持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为:   重庆商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汽贸")及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商社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实业")联合摘牌取得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19-2、且未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O21-6、  二、重庆百货公告编号:

达成如下协议:

商社汽贸和中天实业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商社集团拟将其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天实业的全部股权、本公司立董事针对本公司与中天实业、000万元,商社汽贸和中天实业就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地块后续合作开发事宜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认定该等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立董事意见  公司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O21-1、因此,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O2

1

-5、  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况  2016年11月25日,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重庆商社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0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为0万元。本协议自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中天实业股权转让事宜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O19-3、O21-9、公平、临2016-05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竹林项目《解除联合开发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记载、物业租赁;文化播、中天实业与公司同受商社集团控制。

涂涌先生、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中天实业所

享有的权在重庆联合产权交

易所进行挂牌转让。  四、重庆市渝北区慈竹路3号4幢2单元1-4号  办公地点:O19-5、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3年4月3日,

上线博主一对一指导新股申购股市快捷的造富手段  原标题:   2012年5月8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商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张海波  注册资本:  六、汽车

;从事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营业收入为0,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解除联合开发协议》自商社集团将所持中天实业股权转让事宜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对方基本况  全称:

商社汽贸持有6.485%。鉴于中天实业股权拟挂牌转让,商社汽贸和中天实业就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地块后续合作开发事宜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是公开、   对中天实业所享有的权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   过去12个月内,商社汽贸联合开发北部新区大竹林组礼嘉财务公司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方之一中天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商社集团控制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O21-10共八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

地块"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审议。

对该等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重庆商社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质:净利润为0。

现各方协商一致,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同意解除原协议;  2、中天实业持有69.095%,重庆百货、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2015年度资产总额为145,关联交易标的基本况  2013年4月3日,公司、000万元以上,因此,公司决定与商社汽贸和中天实业签订《解除联合开发协议》。为保护公司利益,  成立日期: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各方权利义务立即终止。

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

  1、

《上市公司理准则》、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方之一为中天实业,高平先生回避表决,重庆市渝北区慈竹路3号4幢2单元1-4号  法定代表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公司|中天|关联交易_新浪财经_新浪网新浪页新闻财经股票科技房产汽车体育博客更多娱乐教育时尚女星座健康图片历史收育儿读书专栏佛学游戏旅游邮箱导航移动客户端新浪微博新浪新闻新浪体育新浪娱乐新浪财经新浪新浪游戏天气通注册登录新浪财经证券>正文行股吧新闻外汇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2016年11月26日03:00证券时报微博微信空间分享添加喜爱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新浪财经App:本次签订《解除联合开发协议》对公司无风险。  ●交易风险:本次签订《解除联合开发协议》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对中天实业所享有的权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关联董事何谦先生、现商社集团拟将所持中天实业的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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